嘉荫人民医院住院告知书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就诊患者新冠肺炎排查,慎终如始持续做好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20】68号的通知要求,我院住院部特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住院患者及陪护进入住院部前必须详细告知流行病学史、查体温、血常规、肺部CT、新冠肺炎抗体及核酸监测,排除新冠肺炎后再入院。
2、未经检测的患者不允许住院和转院,发热和肺炎的患者如需住院,在等待血清抗体和核酸检测结果时,先在发热门诊接受治疗。
3、我院设立老年患者和急危重症患者就医绿色通道,患者住院后实行分区管理。绿色通道收治的患者须在应急隔离区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治疗。
4、入院前应准备充足的日常用品及换洗衣物,严禁探视,严禁快递及院外送餐人员进入院内,可以预约点餐或者家人将饭菜送至医院门口预检分诊处。
5、陪护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不允许离开医院,离开医院后若再次进入病区,需重新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内要佩戴口罩,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私串病房或聚集聊天,应错时打水、洗漱、如厕,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病室每日自然通风两次。
7、普通住院患者实施无陪护,老年患者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可“一患一陪护”,危重患者可增加至两人陪护,陪护人员每天需测量两次体温,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或增加陪护需得到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并同样需要查验体温、血常规、肺部CT、新冠肺炎抗体、核酸等均正常,方可进入病区陪护。
8、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医生,并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
9、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遵守医院规定,陪护人员经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发放陪护证,凭陪护证和身份证乘坐电梯。
10、老年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和危重患者的陪护人员要配合医护人员加强护理,严防坠床、跌倒、误吸、褥疮等照护问题发生。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的诊疗环境,请了解以上须知,并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