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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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人民医院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认定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的通知》精神,我院将开展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认定工作:

认定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法:

1、申请认定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以到嘉荫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县医院一楼西侧)申领慢性病认定表。

2、申报认定的职工和城乡居民要认真填写认定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职工或居民、联系地址、申报病种等信息要填写齐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准备医保卡复印件一份)。

3、既往有病历复印件或年内与疾病相关的有效检查材料也一并携带,避免重复检查,多花费用。

申报说明:

1、门诊特殊病中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排异药物、活动性肺结核的认定,提交材料日即完成认定,1周内上交到县医保局。

2、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病(3级以上)、慢性肾衰竭(3期以上)、房颤、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梗塞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癫痫病、系统性红斑儿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帕金森氏病。认定通过者20个工作日上交到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0458-262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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